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含数据的识别和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对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发票代码、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卖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进行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并显示在发票密码区。当你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使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者纳税人采集发票的电子信息并发送给税务机关。密文由认证系统解密还原,然后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如果比较一致,可以认证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19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所有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发票)后,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或代理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将发票扫描或直接输入企业内税务局网站,在线传输发票认证信息的一种方式。例如,在在线认证中,请遵循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然后点击“2号入口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2)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和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3)直接扫描或手动输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完成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发票数据,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查录入的数据是否有误。确认后,点击“手动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在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的形式进行认证。在发票网上认证失败或无法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师可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第三,检查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发票)后,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或代理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在实践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1)发票审计
在实际操作中,当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您需要审核其复印件、印章和发票内容,如图2-2-4所示:
在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检查收到的发票数量是否是发票和抵扣;
2.检查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是否与销售单位的企业名称和税号一致;
3.检查采购单位信息与企业信息是否一致;
4.检查商品名称、数量、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检查发票的密码是否开箱。如果开箱,发票就不能通过认证,要退回给卖家重新开具。
(一)保管收到的增值税发票
实践中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保管收到的发票;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的发票的保管
收到发票时,应将发票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交给会计人员,附在会计凭证后统一装订;另外,认证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税务平台打印的认证结果清单要在次月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在丢失前被证明一致,买方可以使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证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遗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如果只有一份丢失,买方可以使用丢失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和记账,并保留复印件备查。
(二)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有误。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有误,可以先进行认证。如果它通过了认证,你就可以使用它了。如果它失败了,你应该把它送回给供应商并且重新发行一份拷贝。
2.如何辨别增值税发票的真伪?
答:(1)您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查验发票真伪”功能;(2)可以去地税局柜台现场鉴定。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失败丢失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是当月签发的,可以退回签发方直接作废,重新签发。如遇跨月,可自行开具红字信息单,或要求开票方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发票。
课前总结:
1.发票认证分为两种:(1)在线认证;(2)柜台认证;(3)检查认证。
在发票认证的实践中,税务会计也要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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