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阳光人寿在官网公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阳光人寿一季度净利润2.96亿元,同比下滑52.33%。与此同时,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遭遇断崖式下滑,从上季度末的174.87%降至126.92%。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还显示,阳光人寿的子公司阳光金穗。
一方面,阳光人寿业绩承压;另一方面,阳光人寿的母公司阳光保险集团已于近日正式向HKEx提交招股说明书,开始了上市的冲刺。如果IPO成功,阳光保险集团将成为中国第六家上市保险集团公司和第五家港股保险公司。
作为中国保险业的“后来者”,阳光保险成立于2008年,2021年突破“千亿”规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第一季度,阳光人寿在全国91家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10位,阳光财险在全国87家财险公司中排名第7位。然而,阳光保险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吸引资本市场的青睐。日前,证监会国际部对其境外上市给出了11条反馈意见,涉及管理、股权、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阳光保险IPO路上的第一道坎非常艰难。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阳光保险分别实现营收1008.37亿元、1150.59亿元和1199.69亿元,近两个完整年度同比分别增长14.1%和4.2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86亿元、56.19亿元和58.83亿元,2020年和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10.48%和4.7%。值得注意的是,阳光保险的增速不仅是营收和归母净利润,2021年也有明显放缓。其净资产收益率和偿付能力也大幅下降。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阳光保险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和10.3%,呈逐年下降趋势。此外,2021年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08.9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额度511.26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3%,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银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阳光保险的偿付能力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对此,阳光保险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虽然未出现重大服务或业务中断或暂停的情况,但“我们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部分客户的收入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其保单续保能力减弱,从而退保。”
从业务板块来看,阳光保险的个险业务在近三个完整年度的总保费收入中占比分别为54.7%、59.5%和59.8%,财险业务占比分别为45.3%、40.5%和40.2%。在人身保险中,寿险占据主要部分;在财产险业务中,虽然机动车辆险贡献了大部分收入,但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2019年至2021年,机动车辆险业务分别贡献了总保费收入的28%、26%和22.7%。
销售渠道方面,阳光保险两极分化,人身险业务严重依赖银行销售渠道。就寿险业务而言,阳光人寿代理人渠道产生的总保费收入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149.59亿元、157.96亿元和150.89亿元,占当年总保费收入的31.1%、28.7%和24.8%。同时,通过多层次、稳定的银保销售网络产生的银保渠道总保费收入分别为262.81亿元、324.55亿元和390.50亿元,占当年总保费收入的54.6%、58.9%和64.2%。然而,在财险业务中,代理销售渠道是阳光财险最主要的销售渠道。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代理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阳光财险原保险保费总收入的68.6%、72.9%和72.5%。
除了业务问题,证监会国际部对其境外上市给出的11条反馈意见中,有7条直指股东权益问题。从股权结构来看,阳光保险没有实际股东。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不仅要求阳光保险对其股东进行进一步说明,还特别说明了“公司股东北京鼎晖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股东尚未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将股份恢复原状的原因,相关股份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意见还提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请说明整改落实情况。官网银保监会信息显示,阳光保险近一个月收到各级监管部门7张罚单。最新一张是2022年5月25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的。处罚对象为原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高管唐智,因其对原阳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编制或提供虚假陈述和信息负有管理责任,处罚结果为取消唐智高管任职资格。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reetrip88.com/baike/2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