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的租房合同(房屋委托管理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委托管理的租房合同, 委托管理租赁合同,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1.首先,在租房委托管理合同中写下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基本信息。2.第二部分描述了具体的委托事项,包括委托经营场所、委托经营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3.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委托租赁合同1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号码:

电报:传递真相;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报:传递真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其所有店铺(以下简称“店铺”)长期委托给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店铺受托经营场所信息。

商店的位置:

店铺总价(人民币):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与该店铺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事宜委托给乙方,并同意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与该店铺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业务事项:

1.自行确定和调整店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入的前提下,独立处理店铺经营相关的一切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店铺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双方约定,该店铺之前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商铺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将定期向乙方收取商铺的经营收益.详情如下:

1)经营回报收入以货币(人民币)收取;

商铺每季度回报收入=总价(甲方购买该商铺所支付的房款)人民币(含税)。房价调整的,以商铺交付时确定的房价为基础计算商铺季度经营回报收入;

2)甲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开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乙方收取店铺当季经营回报收入,店铺第一期经营回报收入收取时间至,后续各期以此类推;

3)经营该店铺的回报收入由甲方持租赁发票、本合同、该店铺的购买合同及本人(业主)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店铺的经营回报收入,

不能视为乙方逾期付款;

4)关于店铺的经营收益,除乙方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和地点向甲方支付店铺的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损益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将店铺转让给第三方,但应在转让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转让给第三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商业业态布局,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为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6.乙方为依法纳税义务人的,店铺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委托经营收益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作为纳税人依法承担。

7.委托经营期间,店铺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置。除店铺正常经营活动外,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侵害店铺所有权的行为,如出售或抵押。

8.考虑到业务连续性,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甲方需要转让、出租或委托他人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转让、出租和经营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店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支付店铺经营收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催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甲方可在逾期后每天向乙方收取店铺经营回报利润0.3的滞纳金。

3.在委托经营过程中,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的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店铺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不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保险财产发生毁损、灭失时,相关赔偿责任的确定以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为准。

按照《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第九条:如甲方终止已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店铺,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店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补充协议,具体事宜以最终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为正本。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附图: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委托管理的租房合同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 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

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

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委托管理的租房合同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3。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报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6。费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含:(提示:请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列明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

如: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评估费、公证费、资料费等与管理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6。2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该费用总额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2)该费用双方预估为元,乙方在发生费用前,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垫付,待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支付给乙方。

(3)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

7。2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8。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

8。3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8。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8。5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8。6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费用。

8。8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

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约定采取以下第条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内容将管理委托事项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给甲方:

9。1。1交付时间:

9。1。2交付地点: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验收

10。1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后,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经确认符合约定的,则乙方委托管理事项完成。

10。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的补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或者委托管理事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或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1。3。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11。3。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2。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双方协商一致。

12。2。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2。3。2乙方将委托管理事项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2。3。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委托管理事项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达

13。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约定事项: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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