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团队律师介绍】
翠花,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建筑工程、房屋买卖、拆迁、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破产清算等法律事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多年实践经验,多次参与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中的非诉业务,为多家企业挽回损失数千万。
[案例介绍]
2019年11月10日,委托人与出卖人签订《上海市房产买卖合同》,约定总房款890万元,两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合同后,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首付款650万元,其余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但在过户时间到期时,卖方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自愿将房屋交付给委托人。
2020年8月,当事人得知人民法院查封了房屋,即将拍卖。原来,出卖人因外债,在与委托人协商期间,与债权人在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将上述房屋自愿拍卖,以优先于债权人。无奈,当事人只能委托律师处理。
2020年9月,律师代表委托人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对委托人所购房屋的拍卖。
案例结果:
支持委托人的请求,停止对委托人所购房屋的拍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执行货币债权中,买受人对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可以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房地产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经被依法占用;
(3)已经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价款已经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华融律师事务所介绍】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多年来,华融致力于解决每一位客户的合法诉求,维护每一方的合法权益。华融律师团队近200名执业律师中,既有法学博士、法学硕士等高学历法律人才,也有多年担任法官、检察官、高校高级教师、注册会计师、金融机构、大型国企高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华融团队建立了重大、重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自成立以来,已解决案件5万余件,法律服务超过国际标准,多次受到各行业好评,获得“上海市标准建设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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