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简短, 许三观《卖血》的阅读理解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描述:1。第一,他可以描述许三观一次次卖血救家人的经历;2.然后我可以描述一下我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许三观卖血记》;3.最后,你可以描述一下《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里包含的道理。
许三观卖血:阅读理解概要1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不寻常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还债的普通劳苦大众,写出了他生活中的悲哀,却反映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那时候他老家农村的人都是靠卖血赚外快的。在观念上,会卖血的人身体好,不会卖血的人必然身体不好,甚至连娶个老婆都难。
书中徐三观的爷爷和徐三观的对话就是很好的体现。
卖血之前,普通市民充满了廉价心态。艮龙和阿芳第一次带许三观卖血的时候,在井前喝了七八碗水,目的不过是为了稀释血液。现在,我认为这完全是一个笑话,但在那个时候,你怎么能责怪他们呢?
只是贫穷而已。卖血之后,看起来像是事业。“一壶炒猪肝,一杯米酒,米酒要温”捧着桌子,看起来神气活现,满满的画面!但其实是卖血赚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徐三观是一次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还债,他并没有意识到频繁卖血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芳和根龙成为榜样的时候,徐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
但此时他却在拼命卖血,因为徐玉兰的病。
在卖血经历中,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在根龙和阿芳带领的医院里。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的新鲜感和满足感可能比对钱的需求更强烈。许三观拿到钱,就像一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拿到了第一份工资。
第一次总是特别珍贵。徐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想了想,他决定给自己娶个老婆。所以第一次卖血给他带来了徐玉兰和一个家。而这似乎预示着徐三观的晚年生活。
甚至卖血的经历都和这个家庭息息相关。
九年过去了,已经是三个孩子父亲的徐三观,和千千的普通父亲没有太大区别,却带给我很多感动,或许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个很棒的角色。易乐用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
此时,何、许三观、许玉兰的人生第一次出现了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的住院费,徐三观第二次卖血,这次换回了自己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易乐的过错,
但在我心里,我仍然担心乐毅是谁的孩子。所以在他的第三次卖血中,林芬芳成了“血”钱的目标。在徐三观的心目中,徐玉兰能和何有暧昧关系,他心里的不平衡就在这一点点出轨中得到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苦的日子磨炼了感情,许三观心里对许玉兰一直很了解,在那次家庭批判会上_,许三观对妻子的关怀,让心里暖暖的。
下乡插队,身患重病,不顾生命卖血,虽然不顾生命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在感情上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又无可奈何,但这也是一个完美的许三观形象。
老了以后,生活越来越太平,终于想为自己卖血,但是做不到。心里感到难以忍受的孤独,哭是不完美的。三盘炒猪肝的安逸,其实也就到头了。
在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社会的缩影。徐三观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许三观卖血:阅读理解概要2
花了半天时间读完了整本书。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到压抑.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人逃过劫难的故事。在书的最后,当他再次被拒绝卖血,被告知不能卖自己的血时,他害怕了。
绝望地哭泣。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难,再也无能为力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徐三观每次最绝望的时候去医院,都是35块钱。贴一段徐玉兰痛斥三子的话。“我当初想,天灾之年,只能在家喝玉米粥,让你们三个脸上没肉。
你父亲去卖血让你吃面条,现在你全忘了。还有乐儿在乡下插队的时候,为了讨好乐儿队长,你爸爸卖了两次血,请乐儿队长吃饭,还送了他一份礼物。乐儿,你今天全忘了。乐毅,你今天也这么说你爸爸,
你让我难过。你父亲很适合你。说起来,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但他适合你。你去上海治疗,家里没钱的时候,你爸爸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卖血,卖了三个月的血。你父亲为了救你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隔三差五就卖了,差点把自己卖死在松林里。我很高兴你忘记了。你们三个儿子,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了.“在那个悲惨的时代,生活在21世纪,我们感受不到生存压力的绝望。
但在余华的书中可以深切感受到。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充满了苦难,不幸,人们跟着剧情走,心情沉重。为了生存,一次次挣扎,一次次顽强抵抗。这本书不仅充满悲剧色彩,
我也能感觉到温暖的爱夹杂在其中。徐三观对儿子和妻子的爱被人诟病,妻子不顾一切地送饭,把饭藏在米下。在怨恨无知的同时,她意识到了他们的力量和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
我只想让我的儿子活下来.幸运的是,故事的结局是阳光的。历经种种磨难,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在挣扎中展现温暖。一本好书。
许三观卖血:阅读理解概要3
大学时看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约约被这样的农民形象震撼到。我们的人生会有这么多苦难吗?这样的人只能在绝境中默默接受,继续生活?
傅贵一直接受着其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在卖血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绝境。——往往是他儿子的困境。
去年又是《活着》。傅贵的生活让我哭泣。活着太难了。那么上帝给我们这么多痛苦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能像伟人一样以巨大的生命力超脱,我们只是富有,
我无可奈何地痛恨却又坦然接受。
再次阅读许三观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父亲病了。他是一个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呆了40多年,他以为自己还能再干10年,尽管已经有点辛苦了。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
把两个女儿带大,在一个小三线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但是只有70平米。回想我的成长,我的家人并没有像傅贵那样突然被金钱压垮。在两个女儿都在读书的早期,我们家一直很穷。
一直住在舅舅家,20平米的小平房。2001年,我花了2000块钱从一个农村小学到了城市。高中的时候,我花了两万块钱在学校上了一个外语课。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还是我和妹妹的名字。
然后我父亲摔倒了。从医院回来那天,他吃饭的时候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怕自己活不了几年,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他是家里的顶梁柱,赚不到钱,让他很难受。
他为没能给我买辆车而感到遗憾。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说给我留点钱。有一次我和我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太贵了,我们买不起。我们吵了一架。他生病了,脾气不好。后来我在街上哭着和他争论。
他独自在外面呆了一会儿。回到家,他说赚不到钱了。你自己决定钱,喜欢就买。
当时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救了这个家那么多次,最后一次,他老了,就像我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够赚钱的时候,他还在想着付出,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生病怕成为负担。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一个父亲的形象,一个单纯的中国农民的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阅读理解概要4
即使生活从来没有善待过你,你还是不断奋进。这是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的总体感觉。作者平实的文字,慢慢构造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中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以及他们面对每一次苦难的强烈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仿佛有了生命,讲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通过文字,就像一部激动人心的电影,一段根深蒂固的往事,许三观的一生在他脑海中浮动。许三观最珍贵的是自己的血。
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
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
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_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
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
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
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_,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
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 的节目,
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
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
而且拼尽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简短5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
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地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
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味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
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
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
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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