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场地租用合同大全, 训练场地租赁合同完成。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培训场地租赁合同可以先包括甲乙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其次,可以写一下培训场地的租用情况,比如:地点、期限、双方责任、支付方式等。3.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训练场地租赁合同1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租赁该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
乙方租赁甲方的(花棚?花鸟市场)
场地号,面积平方米,按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来自.免租期是.的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支付(一年/季度),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为人民币/平方米/天、人民币/月、人民币/年;
第二年,人民币/平方米/天,人民币/月,人民币/年;
第三年,人民币/平方米/天,人民币/月,人民币/年;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其他;
首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和纠正,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4.除非明确同意,乙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
5.对市场进行商业化管理,维护和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
包括:商品品种的规划与控制、功能区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研究;公关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和租赁房屋)的管理和维护;审查和监督乙方的装修;水、电、气、空调、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和系统的管理、维修和保养;清洁管理;治安管理和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火灾管理;内外各类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2.乙方应按约定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承担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注意并合理使用市场中的所有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者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与其他租户交换时,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其本人或企业的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
8.乙方租赁的房屋以外的建筑物外立面和建筑物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
1.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累计两次以上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或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5.30天内没有支付租金。
6.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绝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退租手续,并按月租金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相应的租金也要降低。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水、电等市场经营设施,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应减少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每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付租金20%的违约金。
第8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赁,甲方应减少相应的租金。
2.场地无法恢复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租金及利息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培训场地租用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二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三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票汇票其它;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
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培训场地租用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为发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规范驾驶员培训管理,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经营方式:
乙方将自有的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辆大车辆小型车(车牌号码为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 、粤F)租用百顺驾校培训场地进行培训,在培训场地培训学员严格服从甲方管理,
按照双方约定场地租用费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百顺驾校的名誉进行招生等业务培训。
二、甲方责任:
(1)在甲方现有条件下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练车培训。
(2)负责乙方教练车辆、学员在训练场培训时的管理。
(3)发现乙方的教练车辆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或车容、车貌不整洁,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三、乙方责任:
(1)在场地培训时教练车辆要按甲方要求加强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负责确定的投保险种和保额,由乙方购买教练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承担因使用上述教练车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在场地培训时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费用结算
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年甲方场地使用费人民币整(元),并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清甲方场地使用费,
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批班业务及终止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进行练车培训、每天按年租金的0.5%收取滞纳金。
五、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雄市百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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